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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 2021-12-19 19:56:04     阅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12月19日15时起,宁波市应急响应等级调整为Ⅱ级应急响应,解除镇海区除蛟川街道封控区和管控区外的临时封闭管理。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即日起恢复镇海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请各有关单位遵守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疫规定,有序进场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业务咨询电话:0574-86276053,89287193
 
 
 
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1年12月19日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