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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大数据发展中心象山数字化改革总门户和象山数字政府门户项目合同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11-10 15:35:44     阅读:

一、合同编号11NMB1A0240220232201 

二、合同名称象山县大数据发展中心象山数字化改革总门户和象山数字政府门户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JZC-232008 

四、项目名称象山县大数据发展中心象山数字化改革总门户和象山数字政府门户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象山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地      址:南部商务区

   联系方式:0574-89387732 

   供应商(乙方):数字宁波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39号801-05室 

   联系方式:1878919017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象山县大数据发展中心象山数字化改革总门户和象山数字政府门户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149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发建设建设象山县数字化改革总门户、象山县数字政府综合应用门户、象山县数字政府综合应用门户仓、集成门户应用支撑组件及采购人实现组件国产化后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完成国产化改造,建设统一用户鉴权管理、统一埋点服务、统一搜索服务、统一组件服务等。

服务要求:项目验收需根据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的需求,由采购方召集专家组织项目验收。验收时需提供的文档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投标文件电子稿、项目实施方案、系统(软件)安装实施报告、测试方案、测试记录及报告、配置和维护手册、系统试运行报告、项目总结报告、项目用户报告等相关材料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 90 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运行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服务标准:根据数字化改革总体要求和门户建设规范,在门户建设时,需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开发统一用户鉴权管理、统一埋点服务、统一搜索服务、统一组件服务,支撑门户的搜索、鉴权等操作管理,为总门户和数字政府门户提供运行支撑。
根据等保测评标准规范,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为系统提供项目安全等保工作等。
  

    2.合同金额(元):1149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1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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