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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慈溪市数字孪生空间底座建筑实体数据资源建设项目(编号:330282202303001022) |
采购人 |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代理机构 | 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诉人 | 宝略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被投诉人 |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诉事项及主张 | 投诉事项:我方认为采购方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就所有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不存在“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第一阶段评审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这个回复不具有说服力,没有客观事实做为证明依托,这两家供应商的价格从报价上已经与项目预算价和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差额已经有近210万的差距,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反而没有提出质疑,还依旧凭主观判断这价格“不明显”低于其他第一阶段评审供应商的报价,我方觉得这是不合常规的说法,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存在无视投标过程中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的不作为行为,严重影响了政府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性,不符合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的发展策略。 主张:请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供针对认为该两家单位报价不存在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第一阶段评审供应商的报价这一回复的客观依据证明,如若无法提供合理的客观证明材料,我方要求将南宁慧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宁波市天一测绘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两家供应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对评标价格分数重新评分。 |
作出处理意见时间 | 2023年6月9日 |
投诉处理机关、文号及投诉处理意见 | 慈溪市财政局、慈财﹝2023﹞186号、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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