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用记录 > 投诉处理结果公示 > 查看详情
招标项目名称 | 慈溪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编号:JSA21150) |
招标人 | 慈溪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
代理机构 |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
投诉人 |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
被投诉人 | 慈溪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
投诉事项及主张 |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中关于投资下浮率的描述存在多处不一致,导致投诉人将工程投资总体下浮率10%作为投标限价对外报价导致废标;2.投诉人反映宁波锦佩建设有限公司等几家公司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封套要求进行密封,封套错误的方式完全一致,并以同样牛皮袋包装,且多为没有足够资质和资金实力的企业,刻意组织参与控制平均价的意图明显,涉嫌串标围标;3.投诉人提出浙江凯顺建设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刚取得环保一级资质,在招标文件要求录入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上无信用分和信用等级记录,登入时间是否在投标前,且该公司资质注册人员仅2人等非正常情况等质疑,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对可能存在的串标、围标行为及中标人承担项目的能力进行核实,未得到合理解释,要求进一步核实;4.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资质限定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而本项目的施工条件(主厂房单跨跨度为28米)不符合三级企业资质承揽工程的范围,存在中标企业超资质承揽工程的违规行为;5.招标补充文件最后澄清发布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距离开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3日不足15天,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的违规行为。 主张:请求《(编号:JSA21150)慈溪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作废,重新组织招标,或以我方可以继续参与投标过程的合理方式进行处理。 |
作出处理意见时间 | 2022年2月18日 |
投诉处理机关、文号及投诉处理意见 |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慈公共资源投〔2022〕1号 投诉事项1至3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投诉事项4和5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
上一条:慈溪市财政局空调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投诉结果公布 | 下一条:慈溪市财政局空调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投诉结果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