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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环卫综合服务站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1-19 15:55:11     阅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环卫综合服务站项目已由宁波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甬高新经〔2022〕1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高新区创新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点:位于宁波高新区,东环路辅路东侧,东至山体

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8091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3397 平方米,拟新建高新区环卫综合服务站,工程主要包括建筑装修垃圾站及配电房、门卫等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约 46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 1751  万元

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①设计报价最高限价为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的设计收费基准价的基础上浮动-3%(含本数);②勘察报价最高限价为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勘察收费基准价的基础上浮动-38%(含本数)

限:总周期:5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优化):15日历天;勘察:15日历天(与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同步);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等)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度调整服务期限

围:包括勘察、方案(含方案深化)设计、初步(含扩大初步及概算)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拟派主设计师执业资格要求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

3.4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登录“高新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gxq.ztbyun.com/index.html)网上投标系统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 “高新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http://gxq.ztbyun.com/index.html)。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创新孵化大楼

人:冉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人:陈佳、王玲、许爽、唐虹波

电  话:0574-87298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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