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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8-30 15:44:00     阅读: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优化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巩固和深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成果,营造我区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规则>的通知》(甬资交管办[2021]11号)的要求,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检查计划。
一、抽查项目范围: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完成招标的依法必招项目,抽查比例为项目(标段)数的20%以上,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检查项目。
二、检查时间:2023年9月15日-2023年10月15日
三、检查内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从招标环节、中标环节、合同签订各方主体的行为,包括招标人的市场行为、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投标人的市场行为和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评标行为以及合同签订情况等。
四、检查人员和检查方式
检查人员:建立检查人员名单,两人一组,随机搭配,组成检查小组。
检查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依托奉化区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对项目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在线检查,并可视情赴项目单位现场检查。
五、检查要求
检查人员要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逐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结果统一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奉化)网站向社会公开。
 
 
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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