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宁波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 首页 /    服务指南 /    政策法规 /    市场资信 /    政务公开

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请访问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海曙 江北 镇海 北仑 鄞州 奉化 余姚 慈溪 宁海 象山 前湾新区 国家高新区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查看详情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2-23 10:42:03     阅读:  
各市场主体:
根据宁波市交管办《关于积极做好防疫创新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区关于推动企业复工、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疫情防控期间区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确有必要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应急或重大民生项目、重点工程,由业主方提出交易申请(附件1)和承诺书(附件2),经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场交易,具体开评标时间由区交易中心受理后确定。
二、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2号文件)执行。
三、疫情防控期间,评标专家的选择暂不执行浙江省和宁波市评标专家库管理的有关专家抽取相关规定,可在本地相近区域范围内抽取相应专家。
四、推行网上交易监管和服务,建立“绿色通道”服务机制,提高交易效率。疫情防控期间,凡能通过网上办理的交易事项,一律实行在线办理。通过网上操作办理相关业务,从项目交易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文件发售(含在线异议、答疑、澄清)、交易主体信息登记、CA数字证书申请、信息发布、场所预定、投标保证金(含现金转帐、银行保函、保险保单)递交、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发放和合同公示等交易环节全部采用线上办理。   
五、项目交易的开评标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市场主体确有需要到现场的,相关单位到场人员应执行以下规定要求,并签订承诺书附件3
(一)限定参与人数。每个项目,原则上各市场主体不得超过1人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招标代理公司不得超过3人参与现场服务。
(二)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出示绿色“甬行码”、核验身份证、测量体温、接受防疫询问登记、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体温正常,按指定线路进入开标、评标场所。出现发热症状等可疑情况,中心将登记上报并采取劝离措施。
)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进入大楼人员应当保持2米以上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办理业务时请提前准备好提交材料,一次办结,即办即走不逗留。专家评标进入评标室隔空就座。
(四)根据实际需要,开标活动可进行视频直播和电话询标,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离场后,通过“钉钉”软件在线观看、监督
 
 
                             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2月23日
相关下载文件,若下载文件时undefined请重置后缀名.doc
附件1:疫情防控期间区级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表.docx 文件下载
附件2: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承诺书.docx 文件下载
附件3: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文件下载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文件下载
上一条:关于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车辆停放事宜的温馨提示 下一条:关于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车辆停放事宜的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