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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一图四库”统建共享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11-08 16:51:47     阅读:

一、项目概况

海曙区“一图四库”统建共享项目(二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ggzy.zwb.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11  28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2023NBHSWQT197NBITC-202331034)

2、项目名称:海曙区“一图四库”统建共享项目(二期)

3、采购需求:

序号

招标内容

招标需求

建设周期

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

1

海曙区“一图四库”统建共享项目(二期)建设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根据总体建设目标要求,自方案确认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内容上线(包括业务调研、流程梳理及设计、开发、部署)并经招标人初验通过后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期(不少于3个月且不超过6个月)结束后组织终验,中标人需在接到招标人终验通知后7天内积极配合并通过,终验合格之日起进入1年免费运维期。

注:方案确认时间以使用单位、招标单位、中标单位三方共同签字确认日期为准(方案确认时间最迟不超过合同签订后1个月)。

人民币

2640000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3年111517时00分)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ggzy.zwb.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栏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技术支持联系胡工(13611514710)、黄工18888603006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2、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11月280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宁波市海曙区白云街道气象路58号(南门楼梯上)],具体详见当日场地安排,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11月2809:3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宁波市海曙区白云街道气象路58号(南门楼梯上)],具体详见当日场地安排,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方式: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拟在2023年11月2809:30时(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宁波市海曙区白云街道气象路58号(南门楼梯上)];

收件人:陈洋WQT197       联系方式:0574-87295348  

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采用现场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投标人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现场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人民币:50000.00元)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ggzy.zwb.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2)形式: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其他交易—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 “银行转账汇款”,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

1)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免无法正常退款;

2)确认投标段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3)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4)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5)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ggzy.zwb.ningbo.gov.cn/haishu/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闻老师0574-87078169

2、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ggzy.zwb.ningbo.gov.cn/haishu/。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单位:宁波市天一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话:0547-81858475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方式:0547-81858475

2、招标代理公司: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系人:陈洋、吕赟、王金奎夏伟立、严锋

电话:0574-87295348

传真:0574-87388460

E-mail:nbit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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