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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申请人:
本更正公告是对各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所作的答复及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澄清和补充说明,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更正公告为准。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五、其他事项”中原为:
“保洁费用税金及保洁采购招标代理费由承包方支付”。修改为:
“保洁费用税金由承包方支付”。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请投标人及时浏览。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虹星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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