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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跃龙街道气象北路126号街面屋招租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3-22 08:46:16     阅读:

招标公告

为保障宁海县跃龙街道北湖村村民利益,充分合理利用资源,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现经宁海县跃龙街道北湖股份经济合作社研究决定,对宁海县跃龙街道气象北路126号街面屋招租项目进行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标的内容:共招租街面屋总面积约180平方米。

2、标的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气象北路126

4、承包期限:年,自2023410日起至202849日止;

5、承包底价:/年;

6、招标方式设一个标段,采用暗标方式;本次招标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如低于标的承包底价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最高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在投标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潜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宁海县跃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人民大道81号)进行公开招标,若只有一个潜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即直接按承包底价中标,不得弃权(直接中标者若放弃中标,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无不良记录的企事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以企业法人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再以自然人身份报名参加投标。

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为准,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招标。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3322日至20233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无效(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县桃源街道明湖银座2幢1号1301室招标代理办公室);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须将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五、招标文件获取

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上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镇乡(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行从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投标事宜。

没有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仟整;

2、保证金形式:现金;

3、截止时间:2023329 930分(同投标截止时间)前。

4、递交方式:密封包装,自然人须本人签字,企业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签字。

5、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未中标的投标人在招标会议结束后退回投标保证金并做好相关登记手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后退回。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八、投标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时间:2023329930分前,逾期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332993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海县跃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人民大道81号)。

九、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仟元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遇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十、承租款的支付

承租期限为年,分期付款,双方签订协议后:

租金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第一期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第二到五期分别于每年3中旬前支付,如逾期支付租金,期限在30天以内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金额2‰每日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招标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租赁房产内一切设施与设备由出租人处置。

十一、基础设施

在承包期内至结束须保护好现有的一切基础设施,不得损坏,否则照价赔偿。

十二、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7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及付款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招标。

十三、标的勘察时间:招标人不组织安排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要踏勘现场,招标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四、其他

1、投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投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跃龙街道北湖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北湖村内

联系人:方治斌

联系电话:13586671122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明湖银座2幢1号1301室

联系人:张怡

联系电话:0574-8355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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