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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教育发展中心改扩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5-18 13:44:11     阅读:

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教育发展中心改扩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3094

1. 招标条件

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教育发展中心改扩建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212-330212-04-01-64073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市财政拨款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教育发展中心,招标人为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教育发展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4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 67015万元,建设规模:改扩建建筑面积 105000 平方米,其中扩建建筑面积 21714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 83286 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教学实验用房、宿舍楼以及体育馆、食堂、设备用房等配套用房;新建建筑面积 54469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45969 平方米,地下室 8500 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学术大讲堂、科创大楼、羽毛球馆、校门门卫、地下车库等;人行天桥长度约 45 米,宽度 3 米。本项目分期实施。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宁波高教园区原鄞州教育中心内)

2.2招标范围:

负责实施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协助建设手续办理,协助综合协调管理,协助设计管理服务,协助合同及台帐管理,协助现场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控制,协助工程竣工验收,协助项目竣工结、决算报审,协助财务工作,协助质量保修期阶段相关服务工作等

专项咨询服务

工程监理: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等工作

造价咨询:全过程造价咨询、结算审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费用审核、概算审核、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协助财务决算等造价咨询服务。

2.3招标控制价:1158.8229万元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综合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竣工决算审计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3.2工程监理专项咨询服务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牵头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管理服务。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5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6造价专项咨询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3.7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不可兼任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

(三)其他: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承担监理业务的单位)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3.9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缴纳清单为准,状态为托收中的视同已缴纳社保,社保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

 

3.10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建项目,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在系统中不得有未解锁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经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材料。

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拟派造价专项咨询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拟派造价专项咨询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拟派造价专项咨询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之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如在系统内登记的联合体成员与实际投标时不一致,其投标被否决。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5.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6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5.7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上发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视为拒收(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的,另见招标文件约定)。

6.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9日9时00分)详见时间安排表。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互联网登录“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教育发展中心

联 系 人:魏老师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 系 人:王鸯鸯  徐承

电  话:0574-8809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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