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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BSCQ2023-02)白沙路街道新城河中路观湖佳苑商铺房产租赁竞价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5-29 16:05:53     阅读:

       公告标题

 

项目编号:BSCQ2023-02

本分中心受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河角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将对白沙路街道河角股份经济合作社位于新城河中路观湖佳苑商铺房产的5年承租权进行公开竞价租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租赁标的一位于新城河中路1786、1788、1790号,建筑面积 201.71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  每  年租金底价: 12.3万元,前两年保持不变,此后每年租金同比递增3%,竞价保证金: 2 万元

租赁标的二位于新城河中路1792、1794号,建筑面积 214.22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  每  年租金底价: 13.1万元,前两年保持不变,此后每年租金同比递增3%,竞价保证金: 2 万元

租赁标的三位于新城河中路1796、1798、1800号,建筑面积 298.33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  每  年租金底价: 18.3万元,前两年保持不变,此后每年租金同比递增3%,竞价保证金: 2 万元

租赁标的四位于新城河中路1802、1804、1806号,建筑面积 253.8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  每  年租金底价: 15.5万元,前两年保持不变,此后每年租金同比递增3%,竞价保证金: 2 万元

租赁标的五位于新城河中路1810、1812号,建筑面积 196.05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  每  年租金底价: 12万元,前两年保持不变,此后每年租金同比递增3%,竞价保证金: 2 万元

租赁标的六位于新城河中路1814、1816、1818、1820号,建筑面积 224.8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  每  年租金底价:13.8万元,前两年保持不变,此后每年租金同比递增3%,竞价保证金: 2 万元

租赁标的七位于新城河中路1822、1824、1826号,建筑面积251.58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  每  年租金底价:15.4万元,前两年保持不变,此后每年租金同比递增3%,竞价保证金: 2 万元

租赁标的八位于新城河中路1828、1830、1832号,建筑面积 286.86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  每  年租金底价:17.6万元,前两年保持不变,此后每年租金同比递增3%,竞价保证金: 2 万元

租赁标的九位于新城河中路1834、1836、1838号,建筑面积 255.96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  每  年租金底价:15.7万元,前两年保持不变,此后每年租金同比递增3%,竞价保证金: 2 万元

租赁标的十位于新城河中路1852、1854、1856、1858号,建筑面积 275.29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  每  年租金底价:18.5万元,前两年保持不变,此后每年租金同比递增3%,竞价保证金: 2 万元

租赁标的十一位于新城河中路1860、1862、1864号,建筑面积 265.01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  每  年租金底价:17.8万元,前两年保持不变,此后每年租金同比递增3%,竞价保证金: 2 万元

租赁标的十二位于新城河中路1866、1868号,建筑面积 163.47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  每  年租金底价:11万元,前两年保持不变,此后每年租金同比递增3%,竞价保证金: 2 万元

租赁标的十三位于新城河中路1890、1892、1894号,建筑面积 208.72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  每  年租金底价:14万元,前两年保持不变,此后每年租金同比递增3%,竞价保证金: 2 万元

租赁标的十四位于新城河中路1896、1898、1900号,建筑面积 272.88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  每  年租金底价:18.3万元,前两年保持不变,此后每年租金同比递增3%,竞价保证金: 2 万元

租赁起止日期:2023年 06月 07 日— 2028年 05月 06日。第1年的租金必须一次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一次性付清。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23 5  30   2023 6 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0:30,下午2:30-4:00。

2、报名地点: 白沙路街道河角村民委员会(白沙路街道二灶潭路1732号)  

三、竞租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四、竞租登记

有意参加的竞租人请于报名时限前携带有效证件及保证金(不计息)到河角村民委员会办理登记手续。保证金应以现金交款单或银行汇票方式支付,保证金应注明竞租标的标号,一份保证金只能竞租一个标的。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河角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 慈溪农村商业银行城东支行 ,账号: 201000045584158  ,收款单位: 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河角股份经济合作社 河角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白沙路街道二灶潭路1732号

五、看样时间: 2023 5 30 2023 6 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0:30,下午2:30-4:00。

六、竞租时间及地点: 2023 6  6 14 30分开始在 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办事处201室开标 。

七、竞租人须于 2023 6 6   14  30  分前到 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办事处201开标室 进行签到登记,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竞租资格。

八、联系电话

  现场看样电话:  王维杰    ,联系人: 13506782861   

  镇(街道)公共资源交管办监管电话: 63993213

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竞租规定可来 河角股份经济合作社    咨询。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白沙路街道分中心

                                                    2023 5  29


 

白沙路街道新城河中路观湖佳苑商铺房产租赁竞价须知

(编号:BSCQ2023-02 )

本分中心受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河角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将对白沙路街道河角股份经济合作社位于新城河中路观湖佳苑商铺的5年承租权进行公开竞价租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租赁标的一位于新城河中路1786、1788、1790号,建筑面积 201.71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  每  年租金底价: 12.3万元,前两年保持不变,此后每年租金同比递增3%,竞价保证金: 2 万元

租赁标的二位于新城河中路1792、1794号,建筑面积 214.22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  每  年租金底价: 13.1万元,前两年保持不变,此后每年租金同比递增3%,竞价保证金: 2 万元

租赁标的三位于新城河中路1796、1798、1800号,建筑面积 298.33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  每  年租金底价: 18.3万元,前两年保持不变,此后每年租金同比递增3%,竞价保证金: 2 万元

租赁标的四位于新城河中路1802、1804、1806号,建筑面积 253.8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  每  年租金底价: 15.5万元,前两年保持不变,此后每年租金同比递增3%,竞价保证金: 2 万元

租赁标的五位于新城河中路1810、1812号,建筑面积 196.05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  每  年租金底价: 12万元,前两年保持不变,此后每年租金同比递增3%,竞价保证金: 2 万元

租赁标的六位于新城河中路1814、1816、1818、1820号,建筑面积 224.8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  每  年租金底价:13.8万元,前两年保持不变,此后每年租金同比递增3%,竞价保证金: 2 万元

租赁标的七位于新城河中路1822、1824、1826号,建筑面积251.58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  每  年租金底价:15.4万元,前两年保持不变,此后每年租金同比递增3%,竞价保证金: 2 万元

租赁标的八位于新城河中路1828、1830、1832号,建筑面积 286.86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  每  年租金底价:17.6万元,前两年保持不变,此后每年租金同比递增3%,竞价保证金: 2 万元

租赁标的九位于新城河中路1834、1836、1838号,建筑面积 255.96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  每  年租金底价:15.7万元,前两年保持不变,此后每年租金同比递增3%,竞价保证金: 2 万元

租赁标的十位于新城河中路1852、1854、1856、1858号,建筑面积 275.29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  每  年租金底价:18.5万元,前两年保持不变,此后每年租金同比递增3%,竞价保证金: 2 万元

租赁标的十一位于新城河中路1860、1862、1864号,建筑面积 265.01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  每  年租金底价:17.8万元,前两年保持不变,此后每年租金同比递增3%,竞价保证金: 2 万元

租赁标的十二位于新城河中路1866、1868号,建筑面积 163.47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  每  年租金底价:11万元,前两年保持不变,此后每年租金同比递增3%,竞价保证金: 2 万元

租赁标的十三位于新城河中路1890、1892、1894号,建筑面积 208.72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  每  年租金底价:14万元,前两年保持不变,此后每年租金同比递增3%,竞价保证金: 2 万元

租赁标的十四位于新城河中路1896、1898、1900号,建筑面积 272.88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  每  年租金底价:18.3万元,前两年保持不变,此后每年租金同比递增3%,竞价保证金: 2 万元

租赁起止日期:2023年 06月 07 日— 2028年 05月 06日。第1年的租金必须一次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一次性付清。

二、资格确认

1、有意参加的竞租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如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2、有意参加的竞租人请于报名时限前携带有效证件及保证金(不计息)到 河角村民委员会办理登记手续。保证金应以现金交款单或银行汇票方式支付,保证金应注明竞租标的标号,一份保证金只能竞租一个标的。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河角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 慈溪农村商业银行城东支行  ,账号:201000045584158 ,收款单位: 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河角股份经济合作社 白沙路街道河角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白沙路街道二灶潭路1732号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合作社发给《竞租人登记表》。

三、竞租须知

1、竞租人须于 2023 6 6   14 30 分前,在 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办事处201开标室凭《竞租人登记表》进行签到登记,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2每个竞租人只准随带助手1人。

3本次竞价以实物资产现状进行竞租,本分中心不承担竞价标的的瑕疵和质量问题。

4、本次竞价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有房产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费用。

四、现场竞价规则及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1、竞租人在规定时限内填写并递交《竞价租赁报价单》,报价必须以底价为基数,增价部份以2000元的整倍数加价。

2、每个竞租人只能报价一次。

3、由本分中心现场竞价主持人当场宣读报价结果,并确定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最高报价相同,须由竞租人抽签排序决定,排序第一者为竞得人;若排序第一者反悔,可由排序第二者为竞得人;以此类推,若全部反悔,则本标项宣布流标。若有人拒绝抽签,其他竞租人继续抽签;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抽签的,即为竞得人。若都拒绝抽签,则本标项宣布流标。

4其他约定:现场竞价主持人当场宣读报价结果,确定最高报价后,先确认原承租人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人行使优先租赁权,则原承租人按最高价格成为竞得者;若原承租人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则按竞标规则第三条确定最终报价及竞得人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字迹模糊不清或竞租人没有签名的;

(2)不按竞价规则填写报价单的(报价低于底价或未按本分中心规定的增价幅度及整倍数报价);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租人或其委托人不符的;

(4)不符合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现场竞价资格:

(1)竞租人违反现场秩序且不听劝告的;

(2)竞租人弄虚作假,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租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3)竞租人无理争吵、恶意辱骂、打闹威胁相关工作人员,损坏现场交易设施等影响正常竞价秩序的;

(4)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五、保证金的处理

1、竞得人的保证金抵作第一年的租金(成交价款)。

2、其他未竞得的竞租人在竞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租人在抽签环节拒绝抽签的或抽签后反悔的;

(2)竞得人未能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

(4)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足额支付第一年租金(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

(5)竞租人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租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6)竞租人无理争吵、恶意辱骂、打闹威胁相关工作人员,损坏现场交易设施等严重影响正常竞价秩序的。

六、竞租人须遵守竞价要求,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签约时间及付款方式:

标的1-14竞得人应于 2023 6 7 16  时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付清第1年的租金,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一个月一次性付清。

以上价款通过合作社账户交割,合作社开户银行: 慈溪市农村商业银行城东支行,帐号:201000045584158,收款单位: 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河角股份经济合作社  

八、实物交割及相关规定

1、标的1-14出租方应于 2023  67前完成实物交割。

2、出租方如未能按规定日期交割实物(由竞得人引起的原因除外),向竞得人支付     2 万元违约金。

标的1-14成交后,竞得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  3  万元予出租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付清。承租期满并结清水电费后无息一次性退还。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以后年度租金的,  3   万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出租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标的须按证载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拆、搭建。

  2、房屋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间房屋室内装修由竞得人自理,竞得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用途,不得转租、转借他人。竞得人若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借、转租给他人的,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并终止协议,租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租赁期满,竞得人投资的动产自行处理,固定性装潢不得拆卸,出租方不承担作价补偿义务。

3、竞得人确因装修需要改变房屋结构的(非承重结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在租赁期满后无条件将其恢复原状。

4、不能用于经营化工等涉及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经营活动,不能用作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不能进行违反各项法律法规的行为。

  5、租赁期间竞得人应自行做好安全保卫及消防设施的配备安装,并自觉接受出租方的监督和管理,因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毁损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6、租赁期间竞得人必须自行办妥工商、税务登记等合法经营手续,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7、未开通水电的房屋竞得人须自行办理,出租方配合协助办理;租赁期间竞得人自理水、电等与租房相关的一切费用。

  8、租赁期间如遇房屋产权发生变化,国家征用、拆迁、新农村建设等,出租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已付房租折算后退还。

  9、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竞得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履约保证约定,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并结清水电费后无息一次性退还。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几年租金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出租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11、租赁期满,竞得人需无条件退还房屋。

十、本分中心对标的物用“公告”、“须知”等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说明及评价,仅供竞租人参考,不构成本分中心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租人在竞价前应向本分中心咨询、查阅相关资料,到现场亲自察看,还可向出租方提出质询,充分了解标的物之品质、缺陷、现状、界址等,竞租人一旦参与竞租,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承诺遵守本竞价须知的相关规定,对其竞租行为自行承担责任。

本次房产公开竞价租赁由白沙路街道公共资源交管办监管,电话:63993273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白沙路街道分中心

                                                      2023 5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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