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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S-ZB(2023)-044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大皎细岭水力发电站厂房及设备租赁项目
三、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4日
四、更正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6日
五、更正内容: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中
原内容为: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元)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2)形式: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其他交易—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 “银行转账汇款”,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
注意事项:
1)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免无法正常退款;
2)确认投标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3)系统为本项目分配了独立的保证金收款账户;
4)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5)选择支付方式提交订单后将无法更换为其他支付方式;
6)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nbggzy.cn/服务指南)。保证金办理联系人闻老师:0574-87078169。
现更正为: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企业或其他组织投标的公对公转账形式。):
(3)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章水镇村镇建设开发公司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章水支行
银行账号:81870101302014680
到帐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或自然人本人账户进出;(2)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存入上述指定银行。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均作以上调整,其他事项保持不变。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公告发布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六、业务咨询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大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马书记
电话:0574-8847985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18室
联系人:陈春楠、章旭东、郑菊琴、陈斌武
联系电话:0574-83033198
邮箱:kx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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