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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召开全市集采机构业务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3-11-03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根据市政务办年度工作安排,10月25日至26日,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召开全市集采机构业务交流会。来自各区(县、市)政务办(交管办)分管领导、集采机构负责人、业务骨干和市政务办、市财政局相关同志等共50余人参加。

   市财政局采购办业务骨干、政采云公司浙南大区负责人就质疑投诉处理难点、政采云系统实操进行交流,市政府采购中心就进一步规范涉密政府采购及集采业务标准化建设和与会人员进行探讨。各区(县、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集中采购开展重点内容、特色亮点做法、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等进行了分享和讨论。

   市政务办副主任、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沈煜同志进行了会议总结,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减少质疑投诉数量。制定统一、规范的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有利于全面规范政采竞争环境、有利于企业制作投标文件、有利于规范评标评审环节,降低被质疑投诉风险。二是要精准落实惠企政策。集采机构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职能,以惠企、利企、便企为导向,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助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要强化特色亮点宣传。要突破“人少事多要求高”的困境,形成良好的竞争环境。要将宣传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落实,努力筑牢集中采购工作主阵地,汇聚发展正能量。

   下步,市县两级集采机构将深化区域协同,在政府采购示范文本制定、框架协议采购落地、远程异地评标推进等方面强化联动,全面提升全市集中采购机构业务水平。